索引號 | 00248984X/2021-29226 | 文件編號 | 杭衛發【2021】40號 | 發布機構 | 杭州市衛健委 |
成文日期 | 2021-04-20 | 主題分類 | 衛生、體育、醫保/衛生 | 組配分類 | 文字解讀 |
有效性 | 有效 | 公開形式 | 主動公開 | 統一編號 | ZJAC67-2021-0001 |
杭州市衛健委等4部門《關于加強嬰幼兒成長驛站建設的實施意見》政策解讀
現就杭州市衛健委等4部門《關于加強嬰幼兒成長驛站建設的實施意見》政策解讀如下:
一、文件制定的背景
2021年1月,市政府辦公廳下發了《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健康發展的通知》,明確推廣嬰幼兒成長驛站模式,要求整合利用現有資源,建設一批管理規范、溫馨安全、標識統一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成長驛站,延伸兒童健康管理服務到社區(村),為嬰幼兒生長發育和早期發展提供指導,探索實施家長互助式、社區臨時托管式公益服務。為加快推進我市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,構建家庭為基礎,社區為依托,機構為補充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,以嬰幼兒成長驛站建設為依托,切實改善嬰幼兒養育照護的社區支持環境,在與相關部門協商溝通的基礎上,我委起草了《關于加強嬰幼兒成長驛站建設的實施意見》,以市衛健委、市民政局、市婦聯、市計生協會聯合行文形式下發。
二、文件制定的法律依據
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的意見》(國辦發〔2020〕52號)、《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健康發展的通知》(杭政辦函〔2021〕2號)精神,為進一步提升家長科學育兒能力,積極營造生育友好的社區環境,制訂《關于加強嬰幼兒成長驛站建設的實施意見》。
三、文件規定的主要內容
(一)明確成長驛站的定義和基本原則。嬰幼兒成長驛站是依托社區(村)既有的鄰里服務、醫療衛生、文化休閑等設施資源建立,以專屬或共享固定室內場地的方式,向嬰幼兒家庭提供育兒技能指導、親子游戲陪伴、兒童健康管理等內容的服務場所。成長驛站建設的基本原則是:因地制宜原則、屬地管理原則、社會參與原則。
(二)明確成長驛站的建設目標。力爭到2022年底,每千名3歲以下嬰幼兒擁有1家成長驛站,50%以上街道和鄉鎮擁有1家示范型的嬰幼兒成長驛站;2025年底,每千名3歲以下嬰幼兒擁有2家成長驛站,每個街道和鄉鎮至少有1家示范型的嬰幼兒成長驛站。
(三)明確成長驛站的建設標準。根據場地建設、設施配備、服務內容和日常管理要求,嬰幼兒成長驛站分為基礎型成長驛站 和示范型成長驛站兩類,示范型成長驛站應具有輻射帶動作用。區、縣(市)對建成的嬰幼兒成長驛站實地驗收,符合建設標準的納入規范管理范圍。
(四)明確成長驛站建設的工作要求。要加強組織領導,衛健、民政、婦聯、計生協會等要密切配合、齊心協力、整體推進。積極推動成長驛站建設納入區、縣(市)為民辦實事項目,納入對街道(鄉鎮)目標管理考核,推動將成長驛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名錄。要強化聯動融合。要注重規范發展。要推動長效運營。
四、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說明
該文件在杭州市全市范圍內施行,于印發之日1個月后的2021年5月13日起正式施行,不設有效期。
五、解讀機關
解讀機關: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
解讀人:吳衛紅
政策咨詢電話:87014804
2021年4月20日